2018年5月24日晚,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走进龙湖法律讲堂,在我校龙湖校区4号楼311报告厅就“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与社会问题”做主题报告。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肃教授主持报告,我校师生、以及河南智汇元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实务界、企业界人士300余人聆听报告。
吴汉东教授的报告分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形态、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风险和主要问题、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政策与伦理三个部分。他首先介绍了人类社会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到知识革命的变迁,认为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知识革命的核心是基因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容包括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图象识别和人机交互四个方面。当下,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未来的农业、制造业、律师业、新闻业、交通业、医疗业及体育业等产业形态带来颠覆性的影响。他指出,人工智能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同时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
对于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风险和主要问题,吴汉东教授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是一个高风险时代,其风险有三个特征:一是风险的共生性;二是风险的时代性;三是风险的全球性。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有法律责任、伦理问题、社会问题、监管问题等各个方面。法律问题又有主体责任、隐私保护题、责任承担、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问题等等。伦理问题则涵盖算法偏差和机器歧视、虚拟环境“麻醉”、人机情感危机等诸多方面,强调机器人的四定律对目前处理人工智能有关问题具有指导意义。社会问题主要体现为人机替换方面,机器人替代了大部分的人类工作,许多人成为无所事事的无用阶层,生活将变得没有意义。另一个方面,替代人类劳动的机器人,它们是否有权益?如果有权益,如何保护和维系?因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新的南北问题必将出现,如何应对?就人工智能时代的监管,吴汉东教授强调,“多元共治”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政府的监管,也包括行业自治和企业自律,加强相关立法,减少或杜绝机器人讲粗口、说脏话、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机器人杀手等问题。
关于化解人工智能时代风险的对策,吴汉东教授最后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政策与伦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的多元价值目标 ,创设以伦理为先导的社会规范调控体系,构建以技术和法律为主导的风险控制机制。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到来,我们不仅需要一种科学的智慧,更需要制度的理性。法学家和法律改革家们需要秉持理性主义精神,去发现和探索一个理想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互动环节,吴汉东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而精彩的解答,其渊博学识赢得阵阵掌声。
本次报告,是龙湖法律讲堂第十七讲,也是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践行我校“交叉培养”教育方针系列举措之一。报告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报告中提及的有关人工智能所面临的法律与社会问题观点新颖,实例鲜活,使广大师生领略了大家和大师的风采,赢得了师生的阵阵掌声。报告的成功举行,不仅增进了师生对人工智能的认知,拓展了师生视野,为学习和科研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方法,也激发了师生对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法律与社会问题的研究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