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下午,我校弘德讲坛特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耿卓教授为我校师生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实践问题探讨”的报告。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柴国生主持讲座,我校师生近200余人参加听讲。
报告之前,耿卓教授就论文的撰写、发表与我校教师和研究生代表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分享了他作为作者和编辑双重身份的经验和感受。座谈会后,耿卓教授开始了他的报告。他首先介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地位、研究与改革,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广大农民居有其所,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现状与问题,认为可以分为因集体公共利益而为的收回、因集体成员资格丧失而为的收回以及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为的收回三个基本的类型,区域性差别比较大,并分析了具体原因,给出改革和完善的具体建议。互动环节,耿卓教授对同学提出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问题进行耐心而精彩的解答,赢得阵阵掌声。
本次活动也是龙湖法律讲堂系列讲座之一。耿卓教授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青年学者,博士生导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土地法制科学》主编。耿卓教授的报告使同学们了解到法学专业研究的博大精深,对法律的学习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拓宽了师生们的视野,为法律专业课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取得了较好的讲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