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3年度自主评审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人〔2023〕50号)文件要求,我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中工人〔2023〕47号)文件为依据,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经审查,我院杨林霞、刘芳、张秋芳、郭谦、王晓辉、陈铮6位教师申报材料真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5日-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14:00前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69975815、6997576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