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系室:
根据校工会下发关于选树“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充分讨论、提名,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巾帼标兵岗:知识产权系
巾帼标兵:陈义珊
文明家庭:潘方方
女职工先进个人:朱时艺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3月14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党委反映。
电话:69975766
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党委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