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党员的质量,现拟将张超萍等8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向院党委反映。联系人:陈书记 办公地点:3号组团b605 办公电话:037169975756
如无意见,将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党委审批,履行相关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2025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拟确定李冰等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确定徐敏等3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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