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19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原工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拟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2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2人。(注:所列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 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第二条: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四、报名方式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信息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24日;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法律硕士(法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满分150分)、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学费
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两年,学费8000元/年。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学费8000元/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标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电话:0371-69975763 18236781165 17703838840
邮箱:zzti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