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4月23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应邀在我校龙湖校区三号组团学术报告厅进行现场开庭,公开审理河北某公司诉郑州某公司、南阳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我校近五百名师生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原告方认为被告生产、销售、使用的炉窑冷却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其专利权,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百万元。被告以涉案专利全部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对被诉侵权产品没有贡献,以及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等理由提出抗辩。案件庭审依法进行,过程规范、严谨、流畅,法官主持庭审专业、有序、高效,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充分展现了法庭的威严和法律的神圣。师生们通过直接参与旁听,体验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法庭审理全过程,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
此次活动是我校2024年法治文化节的一部分,也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课。用“法院开庭进校园”这一生动的“活教材”开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大家近距离观察司法审理的全过程,感受司法的温度和严肃,对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依规依纪做人做事有了更为深切的认知,更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情怀,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效果。
(通讯员 杨树林 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