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议决定聘任了194名仲裁员,我校吴殿朝教授被聘任为第五届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濮阳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12月29日组建,是濮阳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依法受理并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内的其它财产权益纠纷。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实行专家断案、一裁终局,其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员队伍有法律、经贸、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医疗等方面的一百多位专家、学者组成,他们不但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且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
吴殿朝同志系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河南省公安厅特约监督员,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专家,第五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殿朝教授此次被聘为第五届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必将进一步提升我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内涵式发展。(图/文 吴殿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