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文件
中工研〔2018〕17号
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中原工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原工学院
2018年11月12日
中原工学院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教书育人双重职责,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发挥好导师的立德树人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研究生导师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四章 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第四条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第五条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第六条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第五章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第七条 落实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养方面的两大基本岗位职责,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思想政治引导职责
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教育引导研究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二)科学道德指导职责
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审核研究生发表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杜绝抄袭剽窃、实验作假、数据造假等行为;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科研工作指导职责
全面负责研究生科研指导工作,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实时掌握科研进展,确保顺利完成学位论文;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创新实践指导职责
教育引导研究生培养综合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赛事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负责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做好研究生在校外实践期间的指导工作。
(五)心理健康指导职责
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及时了解研究生心理动态;掌握相关心理知识,加强对研究生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关心研究生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引导有心理困难的学生,积极寻求专业帮助。
(六)人生规划指导职责
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鼓励研究生进行创业实践,力所能及地为研究生就业创造条件。
(七)日常生活指导职责
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渠道,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掌握研究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的科研、学习、生活习惯;努力帮助解决研究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组织管理和条件建设
第八条 将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管理体系,研究生处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校师德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二级学院在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导师立德树人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对本学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情况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 在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新增导师完成岗前培训后才能上岗指导研究生,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定期举办师德师风建设征文、论坛等活动。支持导师参加学术交流和行业企业实践,重视导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第十一条 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科研经费为引导的招生指标分配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业绩计算和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改革研究生奖助办法,激励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督促导师每学期至少与研究生进行2次谈话谈心,每月至少与研究生进行2次学术沟通交流,每学期至少安排研究生课题进度汇报2次。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安排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研究生实践期间,导师至少到实践基地指导1次,每月至少与学生联系交流1次。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将导师立德树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贯穿于教学检查、专家督导、学生评教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等在导师立德树人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第七章 考核和奖惩机制
第十四条 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考核,导师填写《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二级学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研究生培养中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或研究生培养质量差的导师,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教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立德树人考核“优秀”的予以优先考虑,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 在师德标兵、“三全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文明教师、“学生心目中最喜爱的老师”等评选活动中,优先推荐立德树人表现突出的导师。重视立德树人先进人物的报道和宣传,加强榜样示范作用。
第十七条 严把研究生导师入口关,按照《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每年开展一次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年不得参加招生资格认定。
第十八条 导师被发现有违背立德树人职责行为的,经核实后,给予以下处理:情节较轻的,对导师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导师招生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或引发社会舆情事件的,取消导师资格,并视情况减扣该学院下年度招生指标。
第十九条 导师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存在失范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的部门,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由纪委、监察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第二十条 学校开通专门栏目、电子邮箱和电话,接受研究生、家长和社会等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的反馈和举报。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据实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
附件
中原工学院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
( )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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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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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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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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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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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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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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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指导研究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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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 |
介绍思想政治引导、科学道德指导、科研工作指导、创新实践指导、心理健康指导、人生规划指导和日常生活指导等七项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培养效果。(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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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考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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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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