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地方环境法立法质量,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于8月26日下午在郑州紫金山宾馆召开《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代表专家立法座谈会,我院副院长张金艳教授应邀参会。会议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相关领导主持,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杜清华、二级巡视员冯进城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河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原省人大环资委主任王群,省人大代表和来自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等省内部分高校、律师事务所、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关矿业企业负责人等共计20余人共同就《条例》草案展开充分研讨。大家充分肯定了草案本身的立法亮点与特色,同时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草案进一步细化与完善的具体建议。会议研讨充分热烈、大家各抒己见,尽力为提高我省立法质量建言献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省委楼阳生书记对此做出专题部署、明确要求。2022年3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起草报送的《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2年7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草案)》。
此次参会是我院发挥地方立法决策咨询作用、服务社会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学一级学科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