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多次协商、共同精心组织下,两个典型案件如期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我校师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观摩了此次公开审判直播。此次活动也是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疫情期间开展的灵活实践教学安排。
本次观摩的两个案件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两个典型案件,上午为水污染行政处罚纠纷申请再审案,下午为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庭审前通报了基本案情,大家对案件基本事实与争议问题有了总体认识。通过全程观摩庭审,师生更真切地体验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更确切地认识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司法运用的重点与要点,更深切地体会到环境保护对公民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庭审中,案件当事人以法律为武器,唇枪舌剑,激烈争辩;法律运用能力的大比拼,使我们内心增强了学习法律技能的动力。法庭上,法官正襟危坐,熟练驾驭庭审,正确适用法律;威严正义的司法形象,为同学们树立了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榜样。庭审结束后,在张金艳副院长组织下,董威颉老师与同学们亲切互动交流,董老师将案件细节逐个分析,使同学们对案件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之后学生提出相应的问题,董老师悉心解答。
部分同学对这次庭审观摩后有所感悟和新的认识,研一学生刘嘉佳认识到实践性是法学的显著性特点,在庭审各阶段中,加深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把握,充分感受到法庭的威严。刘铭同学对于庭审律师的表现有很深的印象,律师的发言应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展开,发言要切中要害,有针对性,论证准确,但不要反复重复论点,引起法官反感,浪费庭审时间。孙飞同学认识到法官在裁判时有时候还要顾忌到社会效应,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尤为明显。
这次庭审观摩圆满结束,各位同学非常珍惜疫情期间这次宝贵的观摩机会,收获颇丰,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文:张金艳、刘嘉佳、孙飞/图:李志豪、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