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升,中国农工民主党员,现为法学院与知识产权法律系专业教师,主讲《民法学》、《合同法》、《房地产法》等多门法学专业课程。
在多年法学教学中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谦虚谨慎,求真务实,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勇于探索,服从工作安排,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当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获得师生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每年都超额完成学校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高度敬业,勤思敏学,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立的教学思想和风格。法学专业的学生所修的各类法学专业课程,不仅仅是知识、技能课,而且也是思想观念课,要利用每一门课程来提提升学生的修养、人格、智商和情商的课程。正如当今的中学语文教育改革强调语文的人文性一样,高校法学教育过去也存在着把法学片面知识化的倾向,造成了教得死板、考得死板、学得死板的局面,学生在课程和考试结束以后还能从教育中获得的长久益处和素质提升甚为寥寥。因此,现通过法学的综合多样化教学,不仅要使学生在牢固掌握基本法学知识的同时,还要学会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提高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及其运用能力,并且要养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经常性的分析社会现实及社会现象,从而使学生的法学素养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在做好本职教学工作之余积极进行科研工作,也积极以法学专业教师和民主党员身份,积极参与校内与校外的各项活动。在校内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政议政,为我校的发展献言献策。在校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代表学校宣传学校,并且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