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2016年河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在河南大学举行。来自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对专利等同侵权的适用、知识产权侵权的损害赔偿等问题展开研讨。我院二位副教授李尊然和李国庆受河南大学大学邀请,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上述问题与相关专家进行交流。李尊然副教授提出,知识产权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个案进行具体确定。李国庆副教授指出,我国2015年著作权典型案例表明,现有司法实务已经对停止侵权法律责任进行适度限制,反应了比例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在著作权法实务中的运用,停止侵权法律责任的比较研究值得学术界进一步关注。
本次知识产权研讨会由河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和河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河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本次学术研讨会有利于提升我院知识产权教师的学术水平、有利于加强我院知识产权教师和省内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的交流。
(李国庆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