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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艳副院长应邀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6-03-14 点击:[]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生效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民政部、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准阐释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与制度规范,系统探析法典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民商事法律实务、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企业环保合规等领域产生的深远影响,3月14日,河南省环保联合会、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座谈会,深学立法精神,系统研讨法典在河南的落地实施路径,为全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凝聚广泛法治合力。河南省环保联合会、环保产业界、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以及郑州大学、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参加座谈。我院副院长、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金艳教授应邀参会。

与会专家学者与实务代表围绕立法创新、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新要求、法典与民法典衔接适用、企业环保合规体系建设等议题深入研讨,结合河南实际提出针对性落实建议,进一步凝聚学好用好法典、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共识。张金艳教授结合我院法学学科特色,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获得与会专家一致认可与好评。

大家表示,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守护黄河安澜、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推动河南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法治力量。(通讯员:王楠楠,审核:张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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