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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2 点击:[]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中原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与《中原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硕士点负责人、导师组骨干成员组成,负责全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外语能力测试工作由我院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负责。

三、复试内容和组织办法

1.复试对象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1)第一志愿通过国家复试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2)填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根据初试总分与单科成绩共同参照从高到低、分类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比例不低于1:1.2。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变动和复试综合成绩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进行第二批复试。

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 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前证件证明要求。复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成绩单(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自考生须携带《自考成绩证明》或《届时毕业证》;往届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本(专)科学习成绩单(非应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留档。

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准予参加复试,无证书者不得参加复试。无故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供档案所在单位盖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一份并盖章(空白表格可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2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

专业课考试

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科目测试的时间均为3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见下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002

法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 

自然辩证法概论

《自然辩证法概论》郭贵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

002

法学院

1202Z1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总论》吴汉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三版)

002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律基础(法理、宪法)

《法理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朱力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002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基础(法理、宪法)

《法理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朱力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对每名考生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进入考场的考生关闭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查

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自然辩证法和科哲专业基础理论,以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专业方向知识的掌握程度、实践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综合能力评定:在面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时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

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两方面的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笔试,时间各3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分数不计入总分。

3)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326日(星期

 

复试报到,资格审核

南区三号组团楼B607

326日(星期

          

           

上午 8:30-11:30

复试内容

地点

 

面试专业课)科学技术哲学

南区三号组团楼A609

 

法律硕士

南区三号组团楼B604

 

知识产权管理

南区三号组团楼A619

 

面试(外语)

南区三号组团楼A607

下午 13:30-16:30

笔试:自然辨证法概论

南区三号组团楼A609

 

法律基础(法理、宪法)

南区三号组团楼A607

 

知识产权管理

南区三号组团楼A619

体检安排时间(周末、法定假日除外)

327日(星期)上午 9:00

 

 

4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正性,面试必须全过程录像,录音资料由各院部负责保存备查,保存期为6个月

    3、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复试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通知考生

   

 、录取工作

1、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执行。

2、在法学院网站公布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及时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联系方式:0371-6997576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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