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推荐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赴海外研习交流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对所有申请人从综合表现、英语基础和沟通能力、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审,拟推荐法学231班杨子萱赴海外开展教育交流活动,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24日16:00前向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反映。
电话:69975764
地址:龙湖校区3号组团楼B601
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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