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孙向远等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各支部书记或者向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党委反映,电话:69975756,地址:组团3号楼B605。
如无意见,将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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