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开展了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过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69975764。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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