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和《中原工学院关于2022年度自主评审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人〔2022〕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以《中原工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实施办法》(中工人〔2020〕9号)文件为依据,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我院柴国生、杨林霞、刘芳、杨云、潘方方、余艳敏、郭谦7位教师申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9日-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1日下午14:00前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69975815、18638657982、6997576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