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巾帼标兵”和“幸福家庭”活动的要求和条件,经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分工会委员会推荐,学院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推荐巾帼标兵和幸福家庭候选人如下:
一、巾帼标兵候选人:张秋芳
二、幸福家庭候选人:张 瑞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反映,联系电话:69975815。
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文明教师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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