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党员的质量,现将预备党员刘璐等8名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支部书记或者通过以下渠道向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党委反映:
电话号码:69975754
地址:组团3号楼B601
如无意见,将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履行相关手续。
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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