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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一志愿复试名单)


发布时间:2025-03-28 点击:[]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分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复试期间,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3.依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如有必要,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4.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现场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知识产权硕士的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学院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A类线执行。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对申请本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

法律硕士

3月31日-4月1日     (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 08:30-17:00

专业及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

同等学力加试

现场复试

社会工作  硕士

3月31日-4月1日     (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 08:30-17:00

专业及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

同等学力加试

现场复试

知识产权  硕士

3月31日-4月1日     (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 08:30-17:00

专业及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

同等学力加试

现场复试

2.调剂生复试安排。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9日-27日,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

202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及照相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1.心理素质测评:考生须在复试的专业课考试与面试开始前一天,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线上测评。登录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课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每科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处网站《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3.面试(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能力考查(70分),综合能力评定(1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

②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时间3个小时,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代码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   专业

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002

法学院

1202Z1

知识产权管理

1.民法总论
2.法学概论

1.《民法总论》第六版,梁慧星编,法律出版社;
2.《法学概论》第三版,吕鹤云、黄新民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02

法学院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1.法理学
2.宪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02

法学院

035102

法律

(法学)

1.法理学
2.宪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最新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02

法学院

035200

社会

工作

1.社会学概论
2.社会研究方法

1.《社会学概论(第二版)》,《社会学概论》编写组编著,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

2.《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


002

法学院

035400

知识产权

1.民法总论

2.管理学

1.《民法总论》第六版,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

2.《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6.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K+(复试成绩/2)×(1-K)。初试成绩权重K=50%,复试成绩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1)身份审查

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大学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要求进行复试。

3.依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如有必要,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院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要求

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考生报考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均需通过该系统。

学院根据初试总分与单科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其中对于申请调剂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学院对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者予以优先考虑。

我院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相关要求执行。

8.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工作及体检

1.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2.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宜

1.所有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本办法表述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9975763

网址: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https://fxy.zut.edu.cn/)

2.纪检监督电话:0371-69975756。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3月28日


附件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持本人《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规定的文具参加考试。除此之外,不得携带手表、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及照相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必须自觉配合监考员进行入场检查、身份核验和文具检查。迟到的考生仍必须接受入场检查、身份核验和文具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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